嘉義市東東電玩店行賄管區警員包庇賭博案,法官依貪汙治罪條例重判警員周明賢、呂昆原各十年六月、十年八月徒刑,業者陳文鑫等五人,依賭博、貪汙罪各判處三年九月至四月不等徒刑。市警察局表示,二名警員從去年案發後已停職至今。

周明賢原是市警一分局偵查隊偵查佐,呂昆原是長榮派出所管區警員,東東電玩店是兩人轄區內電子遊藝場,周明賢自九十六年六月起至九十七年四月,每月廿日至該月底前後,在嘉義市中山路速食店前、民生北路及民權路巷子等地,收受東東電玩店業務副總經理謝銘原三萬元,共卅三萬元賄款;呂昆原則自九十六年二月至九十七年五月每月收賄三萬,共四十八萬元。

周明賢、呂昆原兩人均否認收賄,周辯稱是太太生病,需要用錢,才持太太的票向謝借錢;呂昆原辯稱,與謝銘原在軍輝橋下碰面都是蹓狗、聊潛水。

檢察官偵結時,依貪汙治罪條例將兩名警員具體求刑各十五年;法官則判處周明賢十年六月徒刑、褫奪公權七年,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卅三萬元,呂昆原十年八月徒刑、褫奪公權七年,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四十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