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ECFA、MOU之外,兩岸間當前還有一項重要的經貿合作計劃,就是「產業搭橋」專案。該專案在我方係由經濟部主導,其主旨在促成兩岸產業合作,以共同開拓大陸市場,並布局全球。對此,我們表示認同與支持,但也要提出較高層次的思維,供主事者參考,以期該計劃的效益得以最大化。
從經濟部發佈的訊息顯示,產業搭橋專案自去年啟動以來,面向中草藥、太陽光電、車載資通訊、LED照明、風力發電等類項,已促成兩岸300餘家企業進行商談,並形成18份合作意向書。預計年底前還要舉辦多場交流會,包括流通服務產業、車輛產業、食品產業、精密機械產業等,另外還安排了海西產業搭橋論壇,其內容堪稱豐富。
然而,值得討論的是,這樣的產業合作計劃,其格局比以往的是否有所擴大?其層次是否有所提升?因兩岸產業合作,其實已默默進行了近20年。可以說,從台商「登陸」投資之初,兩岸就已展開產業合作,只是,過去完全是在「公權力缺位」情況下,由民間自行分頭進行罷了。由此看來,今天的「搭橋專案」,只是多了一個名頭響亮的主辦單位。如果它缺乏突破性的內容,那只不過是改由政府出面來主演的舊戲碼。
搭橋專案究竟如何突破、提升呢?答案在於「兩岸聯手創新科技」。其具體做法,可由兩岸官方出面,分頭組織雙方研發資源,以共同開發具有前瞻性、科技創新性的「殺手級」產品,如抗癌新藥、超精密機件、新世代材料、航太裝備、未來新能源等。如大陸正在研發中的「C-919」大飛機,即適合由我經濟部出面,整合台灣航太、通訊、材料、機械等業者,進行制度性參與,共同研發。又如北京亦莊、上海張江兩大「藥谷」,有抗疫、治難症新藥研發,也適合作為兩岸總體合作標的。
這些尖端、前沿的研發項目,如由兩岸聯手推動落實,即可以共同累積「自有知識產權」,進而創造出純粹「中華牌」新產品,避開國際上其他產權關係人的質疑與干涉。
說穿了,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問題,一向是兩岸產業合作的最大「罩門」。因兩岸產業科技,原本就各自混雜太多的外來成分。以這樣的「混血科技」樣態,來進行兩岸產業合作,不免引發多方的知識產權紛爭。而另方面,兩岸雙方業者在顧慮第三方權益情況下,進行產業合作,也不易坦誠相對,各有盤算之餘,也會引起項目主導權之爭。這種紛爭,在兩岸間實際發生已不在少數,業者都心知肚明。
當前最妥適的兩岸產業「搭橋」合作之道,是提高合作層次,聯手直接攻取「完全創新」的「高精尖」項目。如果雙方能在近期內共同宣布,將聯手研發一批新世代產品,則「搭橋」計劃必會先聲奪人,標竿鮮明,成效可期。至於現行的合作模式,即業者對業者的單項成熟產品交流,仍可繼續進行,但最好轉由民間團體主辦活動,使經濟部得以抽出人力物力,轉而投入高層次的研發合作計劃。
兩岸聯合研發創新,將是雙方關係的新亮點,也足以有力地促進兩岸和平發展。它的政經意義,與三通直航等量齊觀。但無論如何,在兩岸進行產業合作的過程中,我們另有下列的期許:
第一,雙方要共同堅持「優勢互補」、「互利雙贏」原則,不能有「仰賴對方」或「吃掉對方」的思想。
第二,雙方要訂定明確、合理的交流合作運作規則,以避免無謂的合作項目主導權之爭。
第三,雙方若要作整體產業分工安排,事前一定要先充分聽取業者意見,並盡量援引業者既有的實踐經驗。最好能以業者的作法與講法為主要準據。
第四,雙方要共同加強保護知識產權,以捍衛合作成果的價值。
第五,雙方要同步優化投資環境,為合作研發出來的產品,創造順利發展平台。
第六,雙方要一起協調好與國際經濟組織的關係,使彼此的合作計劃,少受第三者的牽制,並使合作產品得以流通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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