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向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提出的請願訴狀中所說的「美國涉台之軍政府」到底存不存在?

扁在訴狀中說,他之所以被判刑,是因為他在擔任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代理人期間所作所為,因此他請求法院下命美國軍政府承認他的民政長官身分,並飭令台灣撤銷對他的訴究、判刑等。

至於這個「美國涉台之軍政府(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 for Taiwan)」,扁在訴狀中說「尚未成形」。不過他在相關文件中也列出下述二項:第一,「美國在台協會轉涉台之美國軍政府」,地址是維吉尼亞州阿靈頓,就是AIT總部所在地。第二,「美國陸軍民事暨心戰空降司令部(USACAPOC)轉涉台之美國軍政府」。這個司令部英文全銜是「United States Army Civil Affairs & Psychological Operations Command (Airborne)」,地址是「北卡羅萊納州布萊格堡沙漠風暴路二九二九號」。扁在訴狀中說,軍政府表面看來是建立於AIT,其實不相關。至於民事暨心戰司令部與軍政府又是什麼關係,訴狀中並未述及。因此形成美國軍政府「尚未成形」,扁卻以其在台代理人自居的怪象。

扁委託的美籍律師李維說,軍事法院駁回後,他不排除再向美國其他法院陳情。軍事法院則表示扁有權這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