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延續傳統產業的生命,教育部近年來積極推動建教及產學合作計劃,其目的在使高職生或技專生在畢業後便能投入職場,以擴充產業人力資源。

教育部立意良好,但筆者卻發現部分建教合作廠商,利用建教合作機會剝削學生,像是降低薪資及增加工時(學生表示時薪不到八十元,每天工作超過十二小時也沒有加班費),而學生卻是敢怒不敢言,因為學生的實習分數掌握在雇手的手上,一旦申訴或是無法配合雇主的要求,廠商便會要求學校換人,而這些被廠商退回學校的學生,除了轉班或休學,別無他途。

筆者期盼,建教合作的廠商,能夠給這些建教合作的學生最基本工資(時薪九十五元),另外超時也應給予加班費,不要因為是建教合作便恣意剝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