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有一個小國家在投票前,面臨鄰國威嚇不能投否決票,「否則貴國的人民將受傷害」,這個國家的人民還是不怕死的投下否決票,它的鄰國表現得有如黑手黨,命令它再投第二次票,反正非投到贊成不可。
在這裡談的可不是台灣的獨統公投,而是另一個小國家愛爾蘭,去年六月它以公投否決了和歐盟擴大相關的里斯本條約,事後該國總理必須到歐盟總部去向法、德等國領導人低聲下氣的解釋,之後,更承諾投第二次票,十月二日投票結果出來了,以六十七比三十三的懸殊比數,推翻了該國去年的決定。投票前商界領袖警告,這次若再否決,跨國企業、外資將棄愛爾蘭而去,這次的反方氣勢稍弱,但也不忘宣傳,公投過關將拉低愛爾蘭的工資水平,讓愛爾蘭失業問題惡化。
聽起來像不像台灣對ECFA的討論,和愛爾蘭一樣,台灣必須整合到全球經濟體系,不讓自己邊緣化,但是,愛爾蘭是以主權獨立國家身分進行公投、並批准條約,因此他們可以衡量各種利害後,有信心的重新做出決定;相反的,台灣做為一個事實獨立,而不是法理獨立的國家,常常處於主權可能受傷害的疑慮中,有時候,是疑慮而不是傷害,影響我們最後的決定。
畢竟,做為全球少數的事實(de facto)獨立的國家,常常連政治人物都無法解讀這樣的獨立內涵,因此才會鬧出扁「向美陳情案」、承認台灣是美屬地的笑話,事實上,民進黨一九九九年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早就宣稱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在實際的政治運作上,今日只要是台灣選民不喜歡的事,不要說北京無法強迫,美國也不能改變選民的決定。
就以ECFA為例,國民黨並不希望讓公投來橫生枝節,希望明年春能敲定,不過,這項政策早晚還是要面臨選民的考驗,到了二○一二年總統大選,如果選民支持民進黨,民進黨從未承諾要延續馬政府時代的兩岸政策,屆時還不是形同以公投來否決ECFA。
這就是主權在民,做出「至高無上」決定的,可不是部分綠營人士心目中神祕的「美國軍政府」,而是天威難測的選民,之所以難測的原因在於,面臨兩岸主權爭議,選民無法單純的理性計算,而必須在激情與利益間不斷的掙扎。
面對台灣的處境,政治人物應該更認真的說明、宣傳,並在逐漸整合的世界及尋求獨立的台灣之間,找到折衷點,否則,一旦選民做出決定,為了「台灣人的尊嚴」,我們可不像愛爾蘭一樣,讓自己有第二次投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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