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住房問題浮現。官方決定將住房公積金部分挹注保障性住房建設,提供貸款之用。
有關部門宣布的新政策,可將50%以內的住房公積金結餘資金,以貸款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浮動。
《第一財經日報》報導,由於建設規模龐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資金需求擴大,住房公積金閒置資金,由貸款的方式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
所謂保障性住房,意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賃住房構成,類似台北市平價住宅。
試點城市在優先保證職工提取和個人住房貸款、留足備付準備金的前提下,可依政策提供資金。但強調嚴格控制貸款規模,禁止無償調撥使用。
2008年底,住房公積金銀行專戶存款餘額為5616.27億元(人民幣)。
此次實施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將在實施意見印發後60日內,將試點城市名單及實施方案送住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審核批准。實施意見同時強調,非試點城市不得利用住房公積金發放任何項目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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