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稅的研究計劃主持人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蕭代基表示,現行徵收多種污染規費「專款專用」,無法誘發企業轉型節能減碳,且多年執行結果弊病叢生,應全面整併到能源稅中。他強調,非稅工具無法達成減碳的效果,應有效利用課稅工具。
昨天賦改會討論綠色稅制的期末報告,工商團體的工總、商總、工商協進會、電電工會,以及經濟部、經建會輪翻發言,研究團隊忙於回應,論述綠稅方案內容的時間被壓縮。
對於賦改會昨天的決議,未來能源稅只有整併現行的油汽類貨物稅、汽車燃料費、石油基金,蕭代基與研究計劃協同顧問黃耀輝表示,很遺憾、不能接受。
蕭代基表示,稅收由國庫「統收統支」,有需要時以編列預算方式執行,才能截長補短,以利財政調度。凡是「專款專用」的費額,是根據使用目的所需經費設定,而非為了達成節能減碳的目的而設計,所以沒有產業轉型的誘因。
昨天經建會副主委胡仲英表示,上次期中報告會議決議,要經濟部、環保署等檢討非稅工具的減碳效果,為何沒有報告?
蕭代基表示,經濟部能源局原本不願提供資料,後來多次催促才拿出來,依其推估方式,使用「非稅工具」未來可以減碳95百萬噸,占全國能源會議減碳目標117百萬噸的8成,但其推估方法實令人質疑,數字有問題。
黃耀輝補充說,能源局取2001年到2008年為觀察期間,但這二年都是極端例子,並非常態。2001年我國經濟首度出現負成長,GDP很低,企業用油用電量依舊成長,所以當年度的能源密集度(消耗能源除以GDP所得出的商數)很高,達10%多。 2008年國際油價暴漲,企業努力節省成本,大砍能源支出,所以能源密集度下降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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