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因涉及扁家四大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罰金三億元,認為官司無望,不再委任律師替她辯護。高等法院公設辯護人與吳淑珍、陳致中溝通後,決定推薦律師羅子武替珍義務辯護。

吳淑珍上訴二審後,不再委任林志忠、陳國華替她辯護,但因吳淑珍所涉及侵占公有財物等貪汙案屬最輕本刑三年以上的案件,高院依法必須強制指定公設辯護人或義務律師替她辯護。

高等法院公設辯護人日前與吳淑珍聯絡後,吳淑珍認為一審遭到重判,二審官司再打下去能翻盤的機會不大,已經不想打官司;公設辯護人改與陳致中溝通,請陳致中勸吳淑珍不能輕易放棄自己的訴訟權益,也要陳致中不能放任媽媽不管。

據了解,羅子武已原則同意替吳淑珍辯護,但仍必須接到吳淑珍的正式委任狀才能確定;而義務律師的酬勞,將依高院的「義務辯護律師支給報酬標準」支付,不須由吳淑珍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