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解讀日前,中國上海屢傳官員偽裝乘客,取締「黑車」非法載客的釣魚手法。《南方都市報》社論指出,「釣魚執法」明顯不具合法性,取證手法也具爭議,而上海政府之所以對此樂此不疲,是因為有利可圖。

司機孫中界自殘手指以證清白,將上海城管部門「釣魚執法」推上輿論峰尖。日前,上海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公布「10·14」涉嫌非法營運事件調查結果稱,這一事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正確,取證手段並無不當,不存在所謂「倒鉤」執法問題。然而這一結論並未服眾。

既然各執一詞,涉事雙方又分屬官民之列,獨立公正的第三方力量就尤為必要。此時上海及時組成由多方人士構成的聯合調查組開始工作,第三方力量的有力介入值得期待。

早前,輿論紛紛指陳上海政府部門「釣魚執法」的種種危害與不當,似乎當地政府部門並不認為「釣魚執法」的方式違法,但浦東新區城管執法局的調查結論確立態度,就是所謂「倒鉤」執法明顯錯誤,並不可取。這一部門表態令人驚異。因為它直接承認「釣魚執法」在上海並沒有合法性,並不需要多麼複雜的說理論證。

然而,「釣魚執法」在上海早已人盡皆知。對公眾而言,更廣義的公義論判早已清晰,那就是「釣魚執法」查處黑車不得人心,而它在上海早已成事實。這種民心的論判,不會因為執法部門對孫中界或張軍非法營運的認定而取消,相反,它只會在執法部門一意孤行的執拗和口是心非的顢頇中日積月累,並最終爆發。

政府部門曠日持久的漠視和縱容更值得檢討。上海執法部門對查處黑車的樂此不疲,對「釣魚執法」的屢試不爽,表現出行政執法惟利是圖的鮮明傾向。

誰在鼓勵行政執法這種惟利是圖的傾向?在上海,《查處車輛非法客運規定》的地方法規明確,執法人員「以錄音、錄像、筆錄等」為證據,即可列為非法營運。而部分區縣《打擊黑車有獎舉證制度實施辦法》和查處帶來的巨額行政罰款,催生出行政執法部門空前的逐利熱情,以致釣魚執法成為公開的秘密。當行政權力在喪失公眾責任的前提下要提高執法質量時,以罰沒款項等經濟激勵為基礎的績效考核,就成為政府內部不得不依賴的激勵途徑。上海「釣魚執法」風波再起,表明缺乏公意監 督和有效委託的行政權力,如何異化成對公義與法律的僭越,對政府治理目標的偷換,並進而造成對人心與道德的傷害。它貌似代表公眾執法,卻徒有私心而自利。

(摘錄自《南方都市報》2009-10-22。原題:「行政權力監督無方,釣魚執法惟利是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