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美29年後,我於1995年返國,次年進入公職體系服務。擔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首席副主委時,在一次記者會場合中,某位記者對大陸政策提出質疑,我不禁想到的回答是:「在這個意涵下,用英國名偵探福爾摩斯的放大鏡來看可能會有偏差,而用美國攝影家亞瑟‧亞當斯的廣角鏡似較適合。」

拿照相機幾十年來,業餘的我仍在摸索,但有些粗淺的心得。

1.使用一般人捨棄的光景(如斜光及背光)和素材常有令人驚奇的效果。把握早上、傍晚斜射的陽光,此時所拍攝的風景,光線和陰影對比強烈,產生戲劇性的張力。此時拍攝的人像,可以烘焙出脫俗的氣氛。晨曦清新,展現希望;夕陽溫暖,流露關愛。背光的人像含蓄而有韻味,不只臉上皺紋隱而不顯,沿頭周圍尚有光環加持。陰天的花朵色彩飽和而且特別鮮豔,不受明暗不均、坑坑疤疤雜質的破壞,而凋謝的野花造型突出,又另有滄桑之美。

2.簡單的相機仍然可以照出佳作。如何運用相機比購買好相機更重要。觀賞攝影名作可以獲得大師無言的教導,但那是最基本的功課。

此外,常凝視名畫,咀嚼品味其構圖及色彩,然後運用到鏡頭上,自然會有脫俗的成績。欣賞其它的藝術創作,如雕刻、建築、音樂、詩歌等,也會擴展靈魂的視野,伸展靈魂的觸角,而為攝影作品注入能量。

我們有兩對眼睛:一是外眼或稱肉眼,二是內眼或稱「心眼」。此「心眼」不是心計、猜疑的意思而是「內心呈現的圖像」,或稱「心靈的眼睛」。肉眼看到的是形狀和色彩,而心眼看到的是氣氛和意境。用鏡頭照肉眼看到的美景可以娛人,而用鏡頭照心眼看到的才能感人。

由於工作的需要,我經常旅行國外。但是,外在的風景,終有看盡之時,內心之旅希望能繼續延伸。也希望越走越遠,越走越美。我回顧走過的人生旅程,不少巨大的變動:從地質學,改念企業管理,再踏入國際關係;在53歲首度成家同時歸國;再由學術進出政府。但不變的是,在國外近30年,我未改用英美式的名字、未入美國國籍、未參與任何政黨、更未放棄對藝術境界的嚮往和追求。

攝影鏡頭所捕捉的雖然是外在的景象,它所呈現的卻是內心的境界。所以同一景象,由不同的人拍攝,所得的圖像會大異其趣。2003年那次影展也是我由外在世界轉而觀照內心的一種剖白。

幾十年下來,我越來越能體會的那句前聯合國秘書長哈瑪紹(Dag Hammarskjold, 1905-1964)的話。他跑遍世界,攀登過許多高峰包括喜瑪拉雅山,卻說:「最遠的探險,是內心之旅。」(The longest journey is the journey inward)(摘自第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