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各級學校舉辦校內競賽,不得支領評審費、裁判費等性質費用。依此規定,如果學校要辦理校內比賽,那就須由校內具相關專長之教師義務擔任評審。如校內沒有現成相關教師,那就邀請校外專家擔任義工。人事行政局說法是「各校自辦…競賽範圍、難易複雜程度、及所需專業程度等,與前開(註:全國或省縣級比賽)等級難等量齊觀,為期公平合理並免支給浮濫…」,所以一概不准支領。
人事行政局自覺理直氣壯,因此雖然教育部去函希望放寬,人事行政局仍不為所動,回函結論就是「尚難同意」。在此「尚難同意」下的窘境,就是校內如鋼琴社、柔道社、劍道社…等擬辦比賽,卻因校內無相關專長的教師,無法舉行。邀請校外相關專家來擔任「義務評審」,其實是學校揩這些專家的油。這種作法對前來擔任評審的專家而言,是極端之不禮貌,對他們的專業也是非常之不尊重。於是在此「尚難同意」下,只要是校內無專任相關專長教師的活動,那就幾乎一概停辦。
人事行政局本位的「尚難同意」,對學生多元智能培養,造成很大傷害。在公務體系僵化的「防弊」心態下,看不到的是在人才培育上的大損失。而此種因小失大所造成的損失,正是當今台灣整體國力損失最大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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