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拿下「亞洲新人歌唱大賽」季冠軍的前北市國稅局稅務員楊儒昕,向中醫師吳明珠勒索一百萬元未遂,台北地方法院廿七日依藉勢勒索財物未遂罪,判處楊儒昕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一年。並在支付公庫廿萬元、提供二百廿小時義務勞務後,緩刑四年。

卅歲的楊儒昕,因個人財務狀況不佳,就利用追查逃漏稅的職務機會,勒索吳明珠。

案經台北地院審結,法官以楊自白犯罪,且是未遂犯,依法減刑兩次後,考量他犯後深具悔意,刑度定在符合緩刑門檻的兩年,並在支付公庫款項和提供義務勞務的附條件情況下,宣告緩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