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台電萬榮施工處包商林壽昌,利用施工之便,盜採東勢林區管理處林班地野溪河床砂石,所幸和平警分局巡邏警員即時發現,否則將危及台八線路基安全;警方循線逮捕林及挖土機、砂石車駕駛等人,廿八日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
「實在是太惡質了,連台八線路基下的砂石都敢盜採!」和平分局員警巡邏時,行經東勢林區管理處八仙山林業區九十九林班地野溪處,發現挖土機駕駛陳昌華(四十九歲、花蓮縣人),正在盜採砂石;並將砂石放在羅智昇(廿歲,中縣人)駕駛的砂石車上。
警方調查,陳、羅兩人,受僱於承攬台電萬榮施工處的包商林壽昌(四十五歲、雲林縣人),林承攬台電萬榮施工處,台八線卅七‧五公里谷關壩復舊工程,契約內容已編列相關購買回填土石預算;林未向東勢林區管理處申請核准,擅自請挖土機盜採野溪砂石,至施工處台八線四十二‧一公里處回填。
警方會同林務局東勢林管處到場會勘,發現林盜採處上方就是台八線。警方表示,林研判該處人煙罕至,應該不會被發現,卻賊跡該敗,被巡邏的員警機警發現;否則台八線路基被盜採,萬一颱風及豪雨來襲,將造成路基坍塌,危及人車安全。
經東勢林區管理處麗陽工作站,派員到場丈量被盜採砂石數量約近三百米,市價近十萬元。林警訊中,矢口否認盜採,辯稱不知該處不得採擷砂石;警方昨日將林壽昌、陳昌華、羅智昇等三人,依竊盜罪嫌移送法辦。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