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大法官第六四九號解釋文,以保護視障者按摩工作的相關法令,違反憲法工作權、平等權及比例原則為由,明訂三年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起)必須開放。姑且不論法理方面的嚴重爭議,此舉對數千個視障按摩師及未來每年都將投入的無數視障家庭,造成巨大的衝擊和傷害,使我們的處境更加艱辛與弱勢。雖然在該解釋文中,也提及政府對於視障者工作機會應予開拓、保障,但均是些美麗、空泛的詞藻、毫無意義。

造成台灣視障者處境如此不堪的最大原因,是政府的怠惰與消極。所謂跨部會因應小組約開過五次會議,討論的都是些無關痛癢事情,而視障者最憂慮的生計、生存問題;失業救濟與政策補貼,乃至短、中、長期的就業訓練與職業安置計畫等,都毫無進展。為了爭取時效,我們轉而向勞委會、內政部、教育部等相關部會陳情,盼與首長直接對話,結果幾乎千篇一律以公務繁忙;立法院正在審預算為由,不是被擋駕,就是無限期拖延。向總統府陳情,希望馬總統聽聽視障者的心聲,解決急迫的問題,陳情函又被發配到行政院去…。難道這就是我們的政府?

沒有按摩,多數視障者不僅將沒有工作,甚至面臨生存的危機。企盼政府以務實的態度,儘速提出完整的計畫與措施,以免讓視障者淪為更弱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