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家四姊妹將青春奉獻在台灣和以色列,迄今仍未婚,在異鄉服務成為共同的生命經驗,馬立娜曾經立下愛的條件,就是找到願意來台宣教共事的伙伴,顯然上帝並沒有開窗,不過,卻讓她更全心照顧病患,縱使沒有兒孫成群,在台灣也有三個乾兒子和一個乾女兒。

大姊馬麗莎十二歲就決定要到海外當傳教師,她大學畢業後,曾在中學當老師,為了接近年輕人,在恆春等地教英文,關心青少年和兒童,服務範圍包括高雄小港、屏東枋寮與萬丹等地;二姊馬美玲在大學念神學院,之後決定要到海外宣教,馬立娜和姊姊們先後來到台灣,大姊一九六一年,二姊一九六四年,她則是一九六七年來台,每隔三年就來一個,馬家女孩意外都在遙遠國度相逢。

馬立娜說,她們姊妹在台灣學習不同語言,大姊因為要和青年人在一起,所以學國語,二姊和她要和基層民眾接觸,所以就學台語,儘管是三姊妹,對外卻使用不同語言,私下則以芬蘭話交談。

提到感情生活,馬立娜就顯得相當靦腆,她一直笑說:「我已經七十歲了,不要問我感情問題啦!」過去在台灣時,確實有好幾個阿婆要找她當媳婦,但她每次都開玩笑說,她脾氣不好,無法成為台灣人媳婦。馬立娜表示,她並沒有選擇不結婚,只是沒遇到適當的人,沒結婚也很快樂,反而更可以全心作好護士,如果結婚,就要丟下病患、老人家和菲律賓新娘,「我沒有那樣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