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上周六閉幕,廣受矚目的《國家賠償法修正案》最終並未獲得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副局長何紹仁解釋,提交本次常委會議審議的修正案三審稿,由於在賠償原則和賠償程式方面還存在不同意見,尚需深入研究、修改,再提請以後的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
大陸國家賠償法生效14年來,一系列輿論熱點事件伴隨著這部法律的實施而來。近來中國不斷發生錯判冤案,以及看守所刑訊逼供等虐待行為,外界寄望《國家賠償法第三次修正案》於此次會議通過,透過立法來減少公權力不當施為的情形,以保障人權。
獄霸打死人 誑稱躲貓貓
新華社在一篇題為「小人物個案推進中國法治前行」的文章中指出,今年2月,雲南省晉寧縣看守所在押人員李蕎明被牢頭獄霸毆打致死。這一被媒體稱為「躲貓貓」的事件促使全國公安和檢察機關徹查羈押場所,輿論認為,這客觀上加速了國家賠償法的修改。
修正案將「看守所管理機關」納入賠償義務機關的範圍。賠償範圍包括,看守所工作人員「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傷害或死亡。
警方最初稱李蕎明是與獄友玩「躲貓貓」時撞牆受傷而死,引起輿論強烈質疑。之後雲南檢察機關公布調查結果。看守所兩民警因怠忽職守判刑。
10月14日,麵包車司機孫中界在上海搭載了一名「乘客」,乘客隨後留下10元作為車資。孫中界隨即被交通行政執法人員攔下,車輛因「從事非法營運」被扣留。經記者核實,孫搭載的「乘客」是交通行政執法便衣,俗稱「鉤子」。
司機被釣魚 傷指證清白
浦東新區城管部門此前發布的調查則否認了所謂的「倒鉤」執法問題。18歲的孫中界為證明清白,自傷小指。大陸其他城市也有類似的違規執法現象,這種涉嫌唆使、引誘甚至嫁禍車主的「釣魚式執法」,一時間成為輿論焦點。
浦東新區政府26日就「釣魚式」事件的調查向公眾公開道歉,稱城管部門之前所做的調查「簡單草率」,結論與事實不符,「誤導公眾和輿論」。
國家行政學院汪玉凱教授說:「『釣魚執法』也可稱為『執法碰瓷』,這從根本上違反了政府公共政策和管理規則,違反了行政管理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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