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解讀中國人大常委會繼針對選舉法做出修訂後,又針對「賠償事故」、「工資水平」等問題做出回應。未來中國政府在相關問題上將朝「同票同權」、「同命同價」與「同工同酬」方向邁進。對此,《東方早報》社論指出,「三同」原則將是打破城鄉二元對立的關鍵。

27日,中國選舉法修正案草案和侵權責任法草案提交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前者規定實行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後者規定在因交通事故、礦山事故等侵權行為造成死亡人數較多時,可以不考慮年齡、收入狀況等因素,以同一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也是在這一天,人保部在研究制定工資支付相關法規,「同工同酬」將首次作為立法內容。無論正式工還是勞務派遣工,只要從事相同內容工作,應當獲同級別工資待遇。

「同票同權」、「同命同價」和「同工同酬」,分別代表了三個不同領域,「同票同權」關注的是政治領域中城鄉居民選舉權的問題,「同命同價」面對的是社會領域中死亡賠償金的賠償問題,而「同工同酬」則是關注在經濟領域內的勞動報酬問題。

「三同」面對的領域並不一樣,因此在今後的實施過程之中所要面對的問題也不盡一致。「同票同權」指的是城鄉按相同比例來選舉人大代表,側重的是在選舉權實現過程中的形式平等。城鄉居民依照相同的人口比例選舉代表,邁出重要的一步。但是這還不夠,要讓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還有賴其他細節的改善。

「同命同價」面對的是侵權責任法上的死亡賠償金問題。過去的死亡賠償金,以城鄉作為劃分死亡賠償金的依據,既沒有起到作用,同時也與民眾印象中「生命權平等」這一直覺相悖。而侵權責任法草案只是規定了在同一次事故中造成多人死亡時的同一賠償問題,這意味著在不同次的事故中,不同人的賠償數額可能並不一致。同時,侵權責任法草案也沒有對死亡賠償金的性質進行回答,這同樣會遭致公眾的誤解,導致在執行的過程中產生偏差,導致「同命不同價」。

「同工同酬」則是指在經濟領域中從事同樣工作內容的人該如何獲得報酬的問題。從理論上而言,「同工同酬」所面對的質疑最少,應該最先獲得肯定。在事業單位中有「編內」和「編外」兩種身分,因此 享受不同的工資待遇和福利;在企業用工過程中,也有「正式工」和「派遣工」的區別。

中國改革開放30年,就是這樣一個不斷打破身分限制的過程,「三同」就是對這個過程的法律肯定,但打破中國二元分立局面,僅僅這「三同」還不夠,建立城鄉和諧相處的社會,還需要更多的相同。

(摘錄自《東方早報》2009-10-29,作者傅蔚岡為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原題:「『三同是結束城鄉二元對立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