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假球案爆發後,有人很憤慨地說,到底月薪要多少才能拒絕誘惑?難道薪水低的人都可以去作奸犯科?
職業運動本身是一個會高度受誘惑的行業,先撇開職業運動這個行業本來就該是個高薪的行業(舉世皆然,唯台灣例外),再加上「外界會主動誘惑」這個因素,更高薪自然是杜絕受誘惑的對策之一。
而外界會主動誘惑的行業不限於職業運動,公務員是其二。先來看看別人怎麼「杜絕誘惑」,不是像台灣只會用高道德標準,而是用難以想像的高薪。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政府為了杜絕誘惑,不斷為公務員加薪,○七年一口氣為部長級官員從年薪二四○○萬台幣加到四四○○萬台幣,增幅高達八成,而台灣的部長級年薪平均二○○萬台幣,只等同他們的基層公務員。「高薪養廉」是新加坡政府的信念,即使去年身陷金融風暴,仍然繼續為公務員加薪。
事實證明,在全球貪腐印象指數(CPI),新加坡政府連續幾年指數都超過於九(滿分是十),是亞洲的唯一,全世界前五名。
當然,為杜絕誘惑而只給予高薪是不夠的,重罰是必然配備,從人性角度而言,「喜高薪,懼重罰」這二者絕對是杜絕誘惑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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