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港探親政策將進一步放寬。北京市出入境管理部門相關人士證實,今年12月25日起,大陸居民赴香港探親將增加1項,1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的簽注。至於每次逗留的時間,尚未查證核實。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根據規定,與香港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團聚類申請人,可申請1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由地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屬於其他探親情形有特殊家庭困難的申請人,也可申請1年多次赴香港探親簽注,但須由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審批。

另據中新社報導,關於大陸父母申請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者,新政策指出,父母雙方均為大陸居民者,申請探望在香港出生的子女,經核查出入境紀錄,確認子女在香港者,可審批赴香港探親;而子女不在香港者,則不予批准探親。

據瞭解,隨著近幾年,大陸孕婦赴港產子人數的日益增長,全家只有孩子是港人的情況越來越多。此次新規定將帶給許多家庭便利。但有業內人士擔心,如果新規定允許大陸父母亦可享受1年多次的探親特許的話,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大陸產婦赴港產子。

至於新規定中,申請人每次可在港澳逗留的天數,以及大陸父母申請探望在港居住的港籍子女,現階段仍未確定。但港府消息人士指出,據其瞭解,放寬後,申請人每次留港時間仍維持最長3個月,但現時每3個月須返回原居地辦理簽注,將延長至每1年才需重新申請簽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