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長李述德昨日表示,兩岸簽署租稅協定有其必要性,目前已納入年底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但只先就原則性溝通,實質內容還要多次協商。一旦簽署,未來兩岸避免重複課稅的問題,將可更條例化、透明化。
李述德指出,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針對避免兩岸租稅重複課稅有所規定,但財政部希望讓兩岸租稅關係更加合理化、條例化及透明化。
他說,目前四次江陳會已將兩岸租稅協定納入議題,年底會先就原則性溝通,實質內容須再經協商。
據悉,財政部備妥的兩岸互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協定,將採國際慣用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架構與大陸方面洽談,內容大致跟我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租稅協定內容差不多,目的是避免重複課稅。
會計師表示,兩岸簽署租稅協定後,台商在大陸子公司企業稅負可由台灣母公司抵扣;大陸子公司分配股息,可適用較低扣繳率。至於國人在大陸個所稅負擔也可望降低。
兩岸租稅協定簽署後,雙方主管機關可交換稅務訊息,企業及個人就不容易逃漏稅。
此外,四次江陳會將舉辦陸資來台研討會。海基會表示,這場研討會單純是我方向大陸企業介紹投資法規。對於媒體報導,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將「送大禮」,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這場研討會「絕對不能辦成招商大會」,大陸不會在會中宣布投資案。
海基會高層表示,舉行陸資來台研討會,是由大陸方面在上次杭州程序性磋商時提出的建議;海基會談判代表回報後,國安高層認為此事於我有利且可行,因此在拍板定案,交付陸委會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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