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昨讀者投書〈游泳加分,鄉下考生吃虧〉,教育部特做說明。

首先,游泳能力是國民重要生活能力之一,教育部政策一向鼓勵各級學校推動游泳教學。依現行高中職多元入學招生補充規定,目前各校可自行考量是否將學生的各種表現列入申請入學加分項目,目前許多學校已將體適能納入申請入學加分項目,未來各校也可將游泳能力列入申請入學加分項目之一,但並非強制規定。

其次,考量目前中小學游泳池數量仍未普及,特別是鄉下,在各項配合條件未齊備前,教育部或學校均會審慎考量,避免城鄉差距影響公平性。對於目前沒有游泳池的學校,教育部將補助交通費,鼓勵學校和民間優良游泳池業者長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