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廣東三大監獄的一項調查報告顯示,農民工罪犯九成在26歲以下,八成犯罪新生代農民工幼年留守農村無人看管,近六成屬盲目流入城市犯罪,這些在城鄉流動中成長的新生代農民工,既融入不了城市又退不回農村,不少人寧進監獄不肯回農村。

表面上看,新生代農民工的入獄乃至越獄都是咎由自取,是他們為自身行為付出的必然代價。但從農民工的整個生存鏈條,新生代農民工的傷痛不僅是個人及其家庭的傷痛,也是社會難以抹去的傷痛。

新生代農民工正成為城市新產業階層的主體。這一群體不僅數目龐大,而且極不穩定。調查者分析,由於盲目流動,農民工從熟人鄉村社會進入陌生社會,犯罪成本降低,一旦面臨心理落差,遇到基本權利被剝奪,很容易誘發犯罪。團夥化犯罪的增強,更昭示出一種不良趨勢,說明打工者的共同際遇不僅不能使他們產生積極情緒,反而加大心理的「被剝奪感」。

很多論者呼籲各方加強農民工子女教育,緩解仇視,減少社會成本。事實上,「八○後」出生並在城鎮務工的青年農民工已錯失最佳教育時機,而更新一代的農民工正迅速長大。他們很多人,在城市難就業,農村回不去。即便勉強就業,也難如父輩一般接受苛刻的用工條件。到頭來,只能漂浮在城鄉之間。新生代農民工和那些罪與罰,已成為無法迴避的問題。其不僅是城鄉的社會治安問題,更觸及到中國經濟社會賴以發展的勞動力成本優勢。

(摘錄自《東方早報》2009-11-10。原題:「新生代農民工和那些罪與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