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提出的書面報告指稱,國內金融業正面臨3大困境,其中最主要是針對銀行部分,因金融服務需求外移,但服務的供給未能同步跟進,且銀行業特性在於必須貼近客戶,才能掌握商機、降低風險。因此,國銀未能在大陸設立營業據點,就近為大陸台商提供服務,面臨優質台商客戶及國際競爭力流失。

金管會並強調,民國90-97年8年間,國內廠商赴大陸投資金額,由171億美元增至756億美元;兩岸貿易總額由312億美元增加至1,054億美元。

而國內金融服務業產值占GDP比重約10%,能為台商提供的服務卻相當有限,長期下來,除了國內金融業發展萎縮,也衝擊國內經濟成長。

該會也從總體層面分析說,國銀經營體質雖然健全,但未能適時進行區域布局,坐視外國銀行陸續進入大陸市場,不僅商機流失,也無法取法美、日等國銀行,與企業共同成長的經驗。

金管會也解釋說,金融監理合作瞭解備忘錄(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簡稱MOU)是金融機構從事跨境經營業務時,母國監理機關與地主國監理機關同意、相互交換意見,協助雙方履行金融監理職責,以備忘錄的方式保留,此模式在國際間,也相當常見。

據統計,台灣已和34個國家(地區)金融監理機關簽訂39份瞭解備忘錄,大陸銀監會則已和35個國家的金融監理機關簽訂瞭解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