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審查99年度「行政院國發基金」預算時做成主決議,要求經濟部、經建會應即停止國發基金對台灣創新記憶體公司(TIMC)的投資案。
國民黨立委丁守中昨日在審查國發基金預算時詢問經建會主委蔡勳雄對投資TIMC態度,蔡勳雄答詢時表示,行政院對於政府投資TIMC曾核示兩項原則:一是TIMC要獲得爾必達技術授權合約,一是爾必達必須對等投資。符合這兩項條件後,依立法院前些時候所通過的主決議,行政院長還得到立院經濟委員會說明後,國發基金才能進行投資,目前程序還沒走到國發基金。
立院經濟委員會昨日再次做成主決議指出,為避免公帑支援不具競爭之產業,經濟部及經建會應即停止國發基金對TIMC之挹注。
丁守中表示,雖然日前曾做過一次類似的主決議,但由於今天是審查國發基金明年度預算,因此有必要再做一次主決議,以讓行政部門明白在這件事上沒有僥倖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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