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加教育部訪視檢討會議,會中委員表示,有教授一年指導碩士論文超過三十篇,建議部裡要管制管制。部裡表示其實最多的一年指導五十幾篇碩論,部裡其實也知道,礙於大學自主,過去曾建議每位教授每年指導碩論不超過十篇,但因故取消。

我曾有一年指導五篇碩論,差點累個半死,不知這些教授是如何指導的。會議中,還有委員指出,雖然每個學校都有超鐘點限制,但推廣教育班、碩士在職專班、校外兼課,及進修學士班的學分都不算在這個限制中,以致許多教授額外鐘點數反而比正式學分數還要超出許多。課程太多,當然會影響研究品質,如果一個教授許多年都不曾做研究、發表論文或是撰寫專書論文,要如何才能在研究所開課,甚至指導學生撰寫論文呢?學校自治、教授自主固然重要,但難道沒有客觀標準可循嗎?

據報載,台灣的碩、博士畢業人數很快就將超過一百萬人,想想,如果是這樣情況訓練出來的研究生,學位又有什麼價值呢?每學期合理開課上限、指導碩博士論文上限、幾年內基本研究能量等等,這些原來是教授的本務,卻成為無法管理的事項,也造成研究所素質低落的根源。教育部高教司,真的應該硬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