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零工維生的卅五歲男子沈弘隆,僅因父親沒有歸還區區三萬元車禍賠償金,經多次索討未果後,竟於酒後重踹父親的腹部二下。雖然他曾打電話叫救護車將父親送醫急救,仍因腹部嚴重出血死亡。但台南地方法院考量他並沒有殺害父親的犯意,僅判刑十五年。
沈弘隆的父親沈古源,由於曾經收受他人給付沈弘隆的車禍賠償金三萬元,卻沒有交給兒子,對方多次索討未果後,兩人經常因為此事發生爭執。
今年七月十九日深夜十一點多,沈家父子與友人在台南縣新營市一家麵攤喝酒,直到隔天凌晨三點多才先後返回住處。
沒想到,兩人回家後,兒子又向父親索討先前的三萬元賠償金,兩人再起爭執,並進而發生拉扯,導致沈父摔倒在地。
沈某看見父親仰躺在地上,不僅沒有立即上前扶起,還重踹對方的腹部兩下,導致父親腹腔大量出血。
沈某逞兇後,即自行進入房間拿檳榔吃。父親則因腹痛難耐,經向沈某的大姊求援,才由沈某打電話呼叫救護車,將父親送往奇美醫院柳營分院就醫。雖經院方緊急施以剖腹手術,沈父仍於廿一日上午宣告不治。
法官審理時,雖然認定沈某重踹父親致死的行為,嚴重違背人倫,惡性重大。但也考量他主觀上僅有傷害父親的意思,並沒有殺人的故意,因此僅依傷重致死判刑十五年,並未處以此一法條最嚴重的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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