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五甲國宅的鳳山小型商店社區住戶,十六日向高雄縣長楊秋興陳情,抗議縣府明明沒有土地持分,卻在十年前擅自將國宅地下室登記為「高雄縣政府所有」,還委外經營停車場,住戶反而無法使用。縣長楊興已承諾將與營建署釐清地下室產權歸屬。

對於五甲國宅商店的陳情,縣長楊秋興當場承諾,將與內政部營建署釐清地下室產權歸屬,確認當時五甲國宅的興建成本如何分攤,若確定是由住戶掏腰包,理應歸還住戶使用;而在產權確認之前,縣府暫時委託住戶管理地下室。

五甲國宅的小型社區商店共六十四戶,昨天在縣議員王榮仁帶領下,前往縣議會陳情。王榮仁質詢時指出,縣府十年前擅將五甲國宅地下室產權登記為縣政府,並將地下防空避難室違法變更為停車場,坐收無本的二房東利益。

楊秋興承諾 釐清地下室產權歸屬

五甲國宅於七十年代完工,其中小型商店共四區,每區十六戶,屬另外標售。

內政部於民國七十五年正式公告註銷國民住宅,恢復為一般住宅。

然而,當時高雄縣政府卻依國宅管理條例,強迫住戶在買賣契約中簽訂將地下室由縣府作為防空避難用途,於民國八十八年登記為「高雄縣」所有。

住戶表示,停車場業者只顧收取費用,卻沒有善盡管理的責任,造成治安的漏洞,且住戶雖然擁有國宅土地所有權,卻無法使用地下停車場,「實在很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