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兩岸「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大陸說法)完成簽署。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楊毅發布消息,強調對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有推進功能。
新華社昨晚和台北同步發布MOU簽署消息。該社引述楊毅話說,今年4月26日,海協會、海基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建立了兩岸金融合作的框架。隨後經過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的充分協商溝通,雙方對簽署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涉及的業務性、技術性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在信息交換、機構設立、危機處理、人員培訓和交流等方面開展合作,以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維護兩岸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11月16日,兩岸銀行、證券及期貨、保險業監管合作備忘錄順利完成簽署。這是落實《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的具體舉措,標誌著兩岸金融監管機構將據此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為進一步深化兩岸金融業交流與合作創造了積極條件,預示著兩岸金融合作將進入實質階段,有利於促進金融業的優勢互補和共同發展,在兩岸金融合作歷程上具重要意義。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