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1日中國大陸新修訂發布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效,條文內明確指出,今後以假唱欺騙觀眾的,或為演員提供假唱條件的,都將被公布於眾。
實施細則也規定,凡演出造假的舉辦單位、文藝表演團體,2年內再次被公布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營業性演出許可證;個人演員在2年內再次被公布者,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中國大陸用明訂的法律,來禁止所謂「對嘴式」的假唱,表面上是在道德上要全力禁止這種詐欺行為,實際上,卻仍然只是一種樣板文化的表現。
其主因是自京奧至今,假唱事件仍不斷登上國際媒體,已經造成中國形象上的損傷,這對自認已躋身大國之列的中國來說,是沒有面子的事情,所以,當然還得要作態立法禁止才行。
去年北京奧運開幕式的造假問題,在當時成為國際主流媒體的關注焦點。京奧開幕式音樂總監陳其鋼爆出9歲女孩林妙可的一曲「歌唱祖國」是假唱,幕後真正的歌唱者是7歲女孩楊沛宜。
當時陳其鋼就解釋說,這個「雙簧」的原因,是考慮到對外形象,所以決定用外貌更佳的林小朋友。這種解釋,也相當程度一語道盡,中國大陸這種為了國家利益和國家形象,不容出任何錯誤的思維,進而造就集體造假的怪現象。美國廣播公司ABC當時也用「為了完美奧運,一路造假」為標題,註解這樣的行為。
這種寧可事後被抓包,都不可以表現凸槌的心態,便是中國大陸長久以來,美化表面的樣板文化所致。
然而,這種樣板文化的產生,應是來自於被封閉太久的自卑情結。這樣的自卑不是因為貧窮或是其他,而是心靈被封閉過久,對於開放後,面對總體大世界時,而產生恐懼的自卑。
十餘年前,台灣藝人趙傳,用一首「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走紅中國大陸,甚至是一曲紅遍天憑著的不是趙傳有美麗的外表,憑著的是趙傳渾厚的歌嗓,憑著的是趙傳的歌唱實力。
後來台灣藝人有伍佰、阿妹、周杰倫、蔡琴等藝人登陸,都在大陸引起極大的轟動,他們引起的轟動,除了有一部份是大陸人在兩岸開放之後,對台灣一切的好奇感,很大的一部份因素,前述這些藝人,個個都是唱將,都是憑著歌唱實力走紅於藝界的。
並不是大家都不愛真貨,從他們對台灣移植到大陸的這些外表未必光鮮,但卻都真材實料能唱能演的藝人的接受度來看,大陸人仍然對真實存有一份渴求,只是這份渴求被深化已久的樣板文化給牽絆著。
這樣的牽絆,在逐漸開放,加上社會經濟日益富裕的中國大陸來說,勢必會慢慢淡化。相對地,中國大陸的民眾也將因國力的日益增強,全民自信心的提升,而開始能夠勇敢地拿出真實面目面對世人。
法治是開放進步的象徵,中國相關單位所制訂的「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能夠被落實執行,無論此立法是否為樣板,只要能夠落實執法,就是法治的表現,亦即是開放進步的表現,也就能夠徹底遏止假唱,這種訛詐的行為。
也因此,即便是樣板立法,若真能落實執法,依然能夠使中國社會漸漸導正,為面子造假的落伍風氣,用開放的心胸,有自信地以真材實料示人。由於開放進步,自然而然地,中國樣板文化的社會價值,最終能慢慢地從中國大陸社會中,被剔除,被改善。
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