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岱山縣高亭鎮中心衛生院院長傅平洪用公款為自己吃喝玩樂埋單的44萬餘元被法院全額認定為貪汙款,最近舟山市中級法院以貪汙罪、受賄罪,兩罪並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5萬元。

公款吃喝玩樂也定罪,傅平洪想不通,許多網友也有爭議。但毛澤東早就說過,「貪汙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貪汙是犯罪,對於這一點,人們都很理解,但浪費也是犯罪,觀念上卻未必認同。其實,毛澤東所指的「浪費」,正是指有的公僕用公款鋪張浪費、大吃大喝。吃吃喝喝、玩玩樂樂並非小事,據大陸全國政協常委馮培恩預測,全國公款吃喝費用每年超過1000億元,相當於三峽工程、大飛機專案投入的一半,資金量接近於每年的全國農村義務教育投入。當我們的官員在迎來送往中推杯換盞、猜拳行令,知不知道他們在為那1000個億的公款消費作「貢獻」?1000個億能辦多少我們急於要辦,而苦於經費不足不能辦的大事?1000個億能解決多少貧困地區燃眉之急?1000個億又能讓多少上不起學的孩子圓其大學夢?每年1000個億就這樣被那些有權有勢、可以中飽私囊的官員們填進肚子裡。請問,這還不算犯罪?

舟山市中級法院的有罪判決無疑是正確的,這將對吃喝玩樂風起到棒喝作用,這一判決的確具有「樣板」意義。

如此正義的判決為何有人不滿呢?很多人對於公款奢侈消費卻見怪不怪,認為只要不裝入自己腰包,就不算腐敗。有人甚至將其概括為「只吃不帶,上級不怪;只花不拿,紀委不查」。實際上,公款吃喝的實質就是揮霍公共財富,必然導致侵占挪用公款或權錢交易等違法亂紀問題,帶來政風墮落,嚴重損害政府及黨員幹部形象。從這點看,「樣板」意義還在於扭轉某些人的錯誤認識,教育部「公僕」的糊塗觀念。

「公款吃喝以貪汙罪追責」的判例應成為常態,而「樣板」的作用在於「依樣而行」,果真如此,清正廉潔之風必將盛行,此乃國之大幸,民之大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