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將承認大陸四十一所頂尖大學學歷,並研擬「溯及既往」。教育部次長林聰明昨天表示,傾向以民國八十六年、前教育部長吳京任內公布的《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為追溯期;在這之後,台生在大陸四十一所大學取得的學歷(醫學領域除外),我方都將承認。
但已取得大陸學歷的「台灣學生」對此普遍不以為然,質疑為何要設時間點。
大陸學歷溯及既往,教育部目前有三個方案,一是溯及八十一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公布後;二是溯及八十六年吳京任內公布《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後;三是溯及八十七年監察院糾正並暫緩《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後。
教部研擬三方案由立院決議
林聰明說,目前傾向溯及到八十六年,當年部長吳京公布《大陸學歷採認與檢覈辦法》後,台生在大陸取得的學歷,回國後就應被採認。三個版本何者出線,由立法院審議決定。
根據專門協助台生參加考試前往大陸就讀的夏潮聯合會統計,台灣大約有兩萬人取得大陸學歷,目前正在大陸就學約六千人。台生到大陸就學,大多應在我教育部將採認的四十一所大學內。
夏潮聯合會表示,台生到大陸讀書是最近十多年的事,教育部採認大陸學歷擬溯及既往,不管追溯到八十一年、八十六年或八十七年,可說已照顧到絕大多數到大陸讀書台生的權益。
取得學歷台灣學生不以為然
目前就讀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班的陳正騰表示,八十六年以前到大陸求學的台生較少,大多數都是吳京的辦法出爐後才「登陸」。但早在民國八十一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有相關條文,為何不用八十一年?
陳正騰認為,不該在時間點設限,部分社會輿論認為該懲罰「偷跑」的台生,其實台生都有法源依據,最早登陸的「台商」才是真正違法,現在卻沒被懲罰,明顯是兩套標準。
北京清華大學建築學院博士班畢業的徐文慧也認為,當初他們去大陸念書,是看重大陸的發展潛力,而不是學位比較好拿。她有一個朋友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只因博士在大陸念,無法在台灣謀得教職,只好去北京教書,讓台灣失去一個人才。國際人才競爭相當激烈,任何設限都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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