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碭山一福利院院長1萬元賣掉精神病患給人做老婆。河南警方發現女子被倒賣了兩次,而這名院長還拐賣過福利院2歲男童。
這位院長真可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竟在最該提倡服務精神和奉獻理論的福利院中做起了買賣。該院長唯利是圖的經營理念,及其職業道德的泯滅,確實值得批判。
雖然該院長因販賣人口被刑事拘留過,但並沒有在根本上消除院長的賺錢生意。所以,除了在人格和道德層面進行批判外,我們還必須要回答:大陸福利院人口的權利為何如此脆弱?誰應該來監管福利院制度?誰又來保障福利院人口的權利?
若不是河南警方因「當地村民趙某買了一個外地媳婦」,進而一路追查到該媳婦的出身,或許安徽碭山縣的民政部門還不知道自己所管的福利院中丟失了一名精神病婦女。民政部門將重頭任務放在建設福利院的同時,卻疏於對福利院的管理,以至於有人販賣人口都不能察覺。再者,福利院的經營現狀也令人堪憂。與此新聞相似,貴州鎮遠縣的福利院被報導有「賣孩子給老外」的情況。經記者深入調查才發現,若不如此,該福利院隨時面臨著破產的危險,這顯示政府對福利制度的投入是遠遠不夠的。
在法治社會中,道德的督促也必須在制度完善的基礎之上進行。在福利制度方面,大陸或許只完成了成「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基本的建設任務。而深層次的權利保障、經營監管問題,確實還有許多完善和解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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