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議員張瑞山十九日以「警界不倫、翹班約會」為題召開記者會,指控中和二分局長張夢麟與偵查隊陳姓女隊員上班時間「約會」,但無法提出相關證據。陳姓女隊員不甘名節受辱,擬對張瑞山提出告訴。
縣議員張瑞山、王月明接獲報料指稱,張夢麟利用「執行公務之名」,兩度與同分局偵查隊陳姓女隊員駕公務車到台中「約會」。此外,張瑞山還指出,陳姓女隊員是張夢麟調到中和二分局,可見兩人關係並不尋常。
張夢麟強調,在聽奧停止輪休期間請假和陳女去台中,是為了看病,並非與陳女獨自南下。且陳女係他調任該分局後才認識,絕非議員口中的「舊識」。
由於張瑞山等人無法提出不倫事證,最後僅針對張、陳兩人有無浮報加班費等議題著墨。不過,陳女近日因該風波飽受困擾,終日以淚洗面,為了保護自己名節,擬對張瑞山提出誹謗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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