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相關人士透露,目前中國發改委關於天然氣定價機制改革的具體方案仍在討論。有專家表示,一旦大規模價格改革實施,勢必引起能源資源類產品價格大幅度漲價,並有可能推動通貨膨脹。
改革即漲價,倘若公共產品進行的名義上的改革只能淪落到如此「粗暴簡單」,那麼無疑這些公共行業的改革是非常失敗的,也是不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
當眾多城市醞釀新一輪的水價聽證之際,有識之士指出,水價不是不能漲,但前提是水價的成本要透明。在水價成本之中,不僅包含水資源處理本身的成本,還包括著更為隱形的人力與管理成本,而後者支出過於龐大,恰恰是能源資源類企業漲價時極力回避的關鍵問題。即使能源資源類公共產品的價格聽證完全合乎程序,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夠阻止這部分企業奉行的「改革即漲價」規則。無論基於民生的角度,還是出於競爭需要,能源資源類公共產品再不能繼續沉浸在「改革即漲價」的習慣性思維之中。
(摘錄自《燕趙都市報》2009-11-19。原題:「公共產品應走出改革即漲價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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