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型商品分離課稅出現大轉機。明年起,OBU結構型商品在資本與利息所得可望維持免稅,至於DBU則是採用外幣損益做標準,且投資人若商品被轉換,只要本金損失大於利息所得也不需課稅。
為解決結構型商品分離課稅問題,銀行公會昨邀集銀行局、賦稅署與銀行業者一起召開會議,會中達成上述共識。
銀行業者表示,有關OBU部分,不管是國營或外銀均一致指出,只要OBU課稅,那麼該項業務就做不下去,外銀更進一步指出,在香港、新加坡當地做法都是免稅,一旦真的課15%的稅,將會造成OBU業務大量萎縮,且完全無法與國際競爭,因此請求讓OBU能維持現狀,不要實施分離課稅,金管會與央行官員也傾向OBU不應課稅。
為幫OBU分離課稅解套,公會建議,由銀行局與賦稅署透過修OBU條例或函令解釋,幫銀行解套,且請求銀行局在12月底前給明確答案,否則銀行該項業務就做不下去了。
至於DBU部分,分離課稅一旦上路,未來自然人只要購買結構型商品,每筆交易最後都要將本金與權利金跟利息所得,在商品到期日當天,都要以台幣當日收盤價來換算所得,只要有賺就要分別繳10%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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