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政務委員尹啟銘抱怨車停黃線三分鐘就被拖吊,其實這種搶錢法早已司空見慣,一位市民投訴,車沒熄火、車上有人的「合法臨停」,停管處人員照樣硬拗違規,卅秒內偷偷開單後閃人,但他聽到尹啟銘的遭遇後,會心一笑說:「政府一視同仁,自己認了!」

林姓市民指出,前天中午他載太太與一歲半大的兒子,到北市八德路三段吃飯,車未熄火臨停黃線等停車位,太太在後座安撫坐在安全座椅的小孩,這時停管處人員迅速拿起相機「啪嚓」拍照開單,接著迅速離開,前後不到卅秒時間,速度之快讓太太感到一陣錯愕。

民批搶錢效率高 洽公卻拖半天

林先生氣憤地說,民眾臨停黃線開單應有三要件,臨停超過三分鐘、車子熄火、車上沒人,他沒有一個要件符合,這種開單做法與「搶錢」有什麼兩樣?他諷刺說,北市府大事不管,只會管這種雞毛蒜皮小事,「卅秒內開單,效率真好,怎麼到北市府洽公卻拖個老半天?」

另外一名王姓貨運司機也投訴表示,台北縣、市黃線停車不同調,北縣臨停下車卸貨,只要車沒熄火通常都不會為難工人;但北市明知道你下車卸貨卻硬要開單,一天薪水不過一千元,開張單就去掉九百,這種作法不是逼人走上絕路嗎?

停管處長:車上有人 不能開單

有位黃姓民眾也說,假日黃線哪條路可以停車哪條不行,民眾根本不知道?打電話問北市府,竟然還要自己上網查,那如果民眾不會上網,假日臨停不就要碰運氣嗎?他運氣不好就被拖吊,只能搖頭嘆氣。

種種交通抱怨,隨著行政院長吳敦義提出「庶民經濟」的論點後一一浮現,投訴民眾呼籲,政府要真正苦民所苦,不要只會表面上說一套,暗地裡卻做另一套。

北市停管處長張哲揚說,只要車上有人就屬動態違規,停管處人員不能開單,只有紅黃線違規停車,才能拍照存證,若民眾有異議可提出證明,如到醫院拿藥臨停卻被罰。他強調,不會毫無人性開單,今年與去年同期少開了兩萬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