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司法部的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於昨天公布,港澳台地區居民參加司法考試合格者可申請法律職業資格。這次考試包括大陸考生及港澳台考生創8年來新高。
為方便應試人員查詢成績,大陸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將委託有關媒體向應試人員提供成績查詢服務,考生可於21日上午8時起,通過中國普法網(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
下月1日起職業資格申請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達到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應自2009年12月1日起20天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並提交有關材料。香港、澳門特區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向司法部委託的內地駐港、澳機構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申請。
台灣地區居民參加大陸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現居住台灣者,可在接到《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及辦理法律職業資格事宜通知書》後,按照規定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事宜。
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應填寫《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提交相關材料,經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根據大陸司法部消息,2009年大陸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西藏自治區的合格分數線放寬為280分。對於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少數民族應試人員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今年報名國家司法考試的人數達41萬餘名,實際參考人數35.3萬餘人,報名人數和實際參考人數均為實施國家司法考試制度8年來最多。昨天大陸司法部還透過新華網及中新網公布了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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