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0年實施迄今的促產條例將於年底落日,政府為了延續促產部分優惠,推出產創條例,不過工業局官員坦言,產創的租稅優惠相對促產條例,確實有大幅縮減情形,尤其是中小企業使用最多、最為簡易的資本支出租稅優惠,年底將一併取消,最近已鼓勵企業趕緊申請,期在落日前適用。

官員說,隨著年底愈接近,企業詢問電話愈多,「一天至少有100通」。工業局官員認為,由於只要趕在年底前,先跟廠商訂合約,2年內交貨即可適用,且就算是今年底落日,優惠持續存在,因此,預料年底之前,將會密集出現企業界搶搭末班車現象的出現。

會計師表示,根據促產條例,每年購買60萬以上的機器設備,可抵減7%的營所稅、購買技術則可抵減5%,由於門檻不高加上適用條件明確,不論企業規模大小,在節稅工具上選擇使用機器設備投資抵減的租稅優惠次數最多。

不過,年底促產條例落日後,企業必須透過功能性費用的支出,才能適用產創條例。以研發費用為例,就須經由主管機關與財政部認定後才能享受優惠,增加複雜性,所以多半會建議客戶適用促產優先。

會計師表示,有別於促產條例,產創條例最獨特地方在於,把產業別的限制拿掉,過去促產條例適用產業僅限於新興高科技產業,去年因為金融海嘯,政府為了鼓勵企業界投增資,特地將傳統製造業與技術服務業也納入。

未來產創條例上路後,即便是一家小規模的服務業廠商,只要公司有投入研發或人才培訓等,政府就給予獎勵,官員說,目的希望產業ODM的強度再加深,這也是為何產創條例只留功能性獎勵的原因。

而促產條例僅限於工業區做重點開發,產創條例則把工業區的概念擴大為產業園區,不限產業別,目前經濟部正在研擬綠能智慧車輛創新園區,園區內土地規畫可望適用產創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