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一○一董座陳敏薰捲入扁家偽證案,昨天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時,翻供坦承為爭取開發金及大華證券董座,行賄吳淑珍一千萬元,提及作偽證時,當庭哽咽說:「當時我陷入人性與情義的衝突,行賄與偽證罪被告的兩難之間,我的內心很痛苦,也很煎熬。」(見上圖,王錦河攝)

陳敏薰在步出法院前,向媒體說明她的內心掙扎時,不禁落淚表示:「希望夫人(吳淑珍)保重身體,我在這裡祝福她!」

陳敏薰庭訊結束後表示,偽證案被判刑後,她的內心確實很煎熬,很多長輩對她許多訓誨,最後她選擇坦白,在法庭上還原真相。由於她的行賄行為為法律所不罰,故她承認後,二審仍僅就其所涉偽證部分審理,至於是否會因此量較輕刑責,有待觀察。

陳敏薰於今年四月二日,在扁案審理出庭作證時,供稱一千萬元是給民進黨的政治獻金,推翻她在最高檢特偵組偵訊時,坦承行賄吳淑珍的證詞,經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定陳敏薰作偽證,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月,陳敏薰認為量刑過重,提起上訴。

昨天陳敏薰當庭翻供,坦承行賄珍一千萬元,是希望與珍建立友好關係,讓她在爭取開發金董座時,能借助珍的影響力,但事實證明,珍在這件事並無影響力,她並沒有找過扁幫忙,也沒有請珍轉請扁幫忙。

陳敏薰在一審時堅持無罪,偽稱她去官邸,是陪珍聊天。昨天她坦承,在爭取開發金失利後,有請珍幫她爭取大華證券董座,因為她認為,她們家族在開發金的持股及她的經歷,她擔任大華證券董座不為過,但事後扁珍都沒有答應她。

承審法官蔡新毅問陳敏薰:「妳確實與吳淑珍談爭取大華證券董事長,為何說是去談心?」陳敏薰語帶哽咽的說:「當時陷於人性與情義間的衝突,我陷於行賄與偽證罪被告兩難之間,當時我不想傷害人,才說沒有和夫人談此事。」

陳敏薰一審時否認曾與馬永成、前財政部長林全、辜仲(ㄧㄥˊ)見面後,才接受一○一董座的安排。昨天仍稱她不記得有這樣的協調,但是她後來看媒體報導,才記起那次見面,但那一次比較像她與辜仲(ㄧㄥˊ)握手言和的場面。

承審法官問陳敏薰:「有無向前財政部長林全爭取大華證券董座?」她仍強調,就她記憶所及,她確實未向林全爭取這個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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