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市民借用馬路辦喪事,最近收到公有停車格收據,沒有填上繳費日期,更奇怪的是,車號欄位被收費員寫著「告別式」,民眾氣炸,有這種車號嗎?念起來像「九八四」的諧音,讓他悲傷的心情再潑一桶冷水。
市議員吳春夏昨天出示一張停車格收據,內容和其他收據不一樣的是,這位民眾收到十一月五到六日,在河南路四段停車格的收費單,兩天總計二八○元。特別的是,收據的車號被填上「告別式」三個字。
民眾氣憤投訴,指稱自己向警察局申請路權,在路旁搭帳棚,為家人辦喪事,以前孔子都明訓「里有殯不巷歌」,希望以同理心安慰喪家,市府卻「沒良心、沒人性、死要錢。」
交通處長溫代欣表示,喪家占用停車格辦喪事,市府在累進的停車格上,可以採折扣優惠辦法,無法全部免費,因為周邊民眾還是有停車需求,而且如果守喪到告別式的時間拉的比較長,也會影響民眾使用的權益,所以依規定半價收費。
市長胡志強說,警察局在核定民眾申請的路權時,就應事前告知,辦喪事期間使用停車格,採半價計費,讓民眾了解停車位有限,半價的彈性收費,讓民眾理解,避免引起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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