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江陳會十二月下旬在台中舉行,陸委會昨針對會談中可望簽署「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協議」首度說明,主委賴幸媛表示,簽署這項協議未來對台灣船東和大陸漁工權益都有保障,而這項協議也絕非開放陸工來台,更未涉及兩岸領海問題。

農委會副主委胡興華在陸委會記者會中也表示,簽署「兩岸漁業勞務合作協議」將使目前雇用大陸漁工管理制度健全,同時也可減少海上不法事件,協議中兩岸將會指定對口單位,未來便於處理海上紛爭。

外界質疑,兩岸簽署這項協議後形同開放海上大陸勞工來台,賴幸媛特別強調,由於大陸漁工是在台灣「境外作業」,且開放雇用大陸漁工是從一九九三年就開始,過去八年民進黨政府也開放,因此絕非開放陸工來台,簽署協議的目的只是落實管理,不過因不涉修法,因此協議簽完後送立院備查即可生效。

至於這項協議是否涉及兩岸漁船在東海和南海作業時,可能觸及的領海問題,賴幸媛說完全不相干。胡興華說,我方定調是屬「境外雇用、作業」,也就是須在十二海里外,如要上岸則是「過境暫置」,協議目的是保障未來大陸漁工待遇和保險,也讓我方透過這項機制過濾大陸漁工身份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