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台中陽明山」美譽的大坑,總面積高達三千五百公頃,最近內政部要將靠近新社地區,約九百公頃坡地規畫為保護區,引發農民抗議,要求改為農業區、風景區。副市長蕭家旗表示,縣市合併後,會同時開發大坑、新社、谷關風景地區,成為實質的風景區觀光帶。
議員曾朝榮昨天在總質詢時,頭戴斗笠,手持「大坑要農業區不要保護區」海報,要求市府反映大坑民眾心聲。
蕭家旗表示,市府希望向內政部爭取用「不同分區」名稱,不要畫為保護區,而是改為風景區、農業區、特定農業區、精緻農業區名稱,或是爭取保護區的區域變小,將順向坡有崩塌之虞地區列為保護區。
蕭家旗強調,明年十二月廿日台中縣市合併後,將會成立「直轄市風景區經營管理所」,編制健全財務,主管大坑、新社、谷關風景地區,進行實質的投資規畫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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