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內各級政府全找出法令,北市府率先開罰50萬,公民團體今發動抗議;《蘋果日報》:謝謝各方批評指教…

蘋果日報「動新聞」羶色腥內容引起廣大批評,朝野立委口徑一致要求政府拿出管理辦法,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昨日緊急召開跨部會會議,要求NCC依電信法第八條,要求中華電信對動新聞網路位址(IP address)進行阻絕。廿四小時前都說無法可管的各級政府,一天之內,全部找出法令!

此外,台北市政府也依違反兒童及青少年福利法,開出最重的五十萬元罰單。

公民團體今日將至蘋果日報大樓抗議。面對輿論反彈,《蘋果日報》表示,謝謝各方的批評指教,待今日公民團體提出訴求後,該報會正式對外回應。

北市長郝龍斌表示,動新聞以動畫模擬方式,鉅細靡遺描述暴力、性侵、凶殺案等事件,內容對兒少身心發展,有嚴重不良影響,已違反兒少法有關媒體分級規定,處最重罰款五十萬,處罰公文已備妥,將發函給壹傳媒。他強調,會持續監督,若不改善繼續開罰,最嚴重不排除勒令停業,絕對為兒少做好把關工作。

郝龍斌說,市府尊重新聞自由,但媒體也應負起社會責任,「我自己也是家長,不希望孩子從網路上看到動新聞」,替家長把關是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台北市法規委員會主委葉慶元表示,壹傳媒可向內政部提出訴願,卅天內須繳交罰鍰,若訴願成功將還回罰鍰。

行政院舉行跨部會會議,召集內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交通部、法務部、新聞局及台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研商處理規範,決議嚴格稽查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電信法》之內容。

會議並做成三項決議,一、涉及違反兒少法部分,由內政部與各縣市政府開罰。二、動新聞網站架設在香港,關於網站內容違反分級規定,NCC應委託NGO組織,與香港當局溝通。三、NCC要求中華電信依電信法第八條,對動新聞網路位址(IP address)進行阻絕。

行政院官員表示,NCC已訂有《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規範國內網路內容,內容違法或違反分級管理辦法規定者,應採取限制兒少接收、瀏覽的措施或先行移除。依《兒少法》第廿六條、第五十五條,任何人均不得供應兒童少年瀏覽暴力色情等畫面,違者處罰鍰;《電信法》第八條也明訂,妨害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業者,電信事業得停止使用。

官員指出,內政部如發現架設在國外的網站傳輸羶色腥等畫面,有違反國內規定之嫌,可透過駐外單位知會該國(包含中國)政府取締。歡迎民眾向主管機關舉發,共同努力杜絕暴力色情資訊。(相關新聞刊A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