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成功補習班在國中基測期間,散發三年前板橋育達補習班輔導老師張瀚方性侵三名女子的剪報文宣,藉以影射競爭對手台南市育達補習班是劣質補習班。經育達向法院訴請回復名譽後,一、二審均判成功敗訴,須在報紙刊登道歉啟事。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還表示,成功補習班明知報紙報導的補習班並非台南市育達補習班,卻執意選擇國中基測期間散發有爭議的文宣,顯然確有藉此影射台南育達,以達到貶損他人對台南育達評價的故意。
成功補習班負責人林光孚、執行長邱賜和、管理主任羅素珍、教務主任陳惠琴等四人,於九十五年五月廿七日國中基測期間,帶領多名該補習班的導師及工讀生,前往試場之一的台南高工發放影射台南育達補習班的剪報文宣。
該文宣引用《蘋果日報》二○○三年八月十四日的一則報導,指「板橋育達補習班輔導老師張瀚方,上網詐稱國安局人員,拐騙強姦三名女子被判刑四年五個月」,由於剪報中附有板橋育達補習班的外觀照片,如果不仔細觀看,很容易被誤為是台南市育達補習班。
南市育達補習班負責人江惠美獲知後,認為對手手法太惡劣,於是向法院訴請回復名譽,並要求成功補習班在四家報紙頭版連續三天刊登半版道歉啟事。儘管一、二審法官均判決成功敗訴,但審酌影射文宣發放的時間、地點及影響情況後,也僅同意在一家地方報的台南地區地方版,刊登一天、八分之一版面的道歉啟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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