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新聞」惹爭議,台北市長郝龍斌第一時間開罰五十萬元,明快作風本還獲外界肯定。廿四小時內,郝龍斌「趁勝追擊」,勒令北市中小學統統不准訂蘋果日報,市立圖書館將其列為十八歲以上的「閉架」讀物。
一夕之間,首善之都的台北市,從維護善良風俗的把關者,變身為新聞言論的管制者,從比例原則而言,難免遭到非議。
第一,蘋果日報如果違反兒少法規範,還是可以依法開罰,如果有任何學校認為蘋果不宜學生閱讀,學校可以自主決定訂或不訂,但不宜由政府以行政權力限制。
第二,目前引發爭議的是「動新聞」,雖屬蘋果日報,但其內容與蘋果日報本身報面表現不同,動新聞只在網路與手機看得到,裁罰動新聞,卻阻絕蘋果日報,這樣的處分就有株連之嫌。
動新聞搞得太過火,民間團體聲討,主管部會本職權開罰,都是本分。但公權力如何在維護社會善良風俗與新聞自由間取得平衡點,是新聞學的重要課題。動新聞雖有爭議,懲罰作為仍得於法有據,更要有分寸。
郝龍斌想維護善良風俗、導正社會視聽,大可依兒少法等相關行政罰開罰到業者求饒。北市府不此之圖,卻用公權力要求「拒訂」、「限看」特定報紙媒體,形同以公權力制裁進行言論管制之實。
這一回,在媒體與政治間,北市府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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