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提出針對台灣中小學生發放「藝文體驗券」的政策構想,已被不少人士打趣比喻成「藝文消費券」。由於文建會之前推動的文創法版本中,提出每人一萬二千元藝文消費可抵稅的構想,執行困難受到財政部反對。盛治仁改提「藝文體驗券」,作為文創法中鼓勵藝文消費條文的替代品。

針對「藝文體驗券」,財政部官員表示,用編列預算補助,確實比修法消費抵稅可行性高,但必須等文創法立法通過才行。所以最快也要明年編列一百年預算時,才會規劃預算大小及財源。

只是,「藝文體驗券」對於振奮國內的藝文消費能有多少實際的效用,卻激起表藝人士的反彈與質疑。

資深劇場人王墨林表示:「別唬人,消費券都救不了經濟,到中國設點、發體驗券,是要怎麼救文化?為什麼不從基本環境問題開始做起?」

也有業界人士提醒,體驗券對象如果鎖定中小學生,能否全面刺激藝文消費人口還待觀察,例如中小學生以觀看兒童劇為主,對於其他團體無法產生即時的效益。

李國修則點出最實際的問題:「有多少預算?文建會估算過台灣目前藝文活動的消費力了嗎?實際能回流、補助表團身上的有多少?如果沒有完善的估算規畫,那新官上任就不是三把火,而是『新官上任開玩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