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與中策集團事先沒知會主管機關,就逕自簽訂相互收購股權協議,金管會主委陳冲昨在立院表示,已將中信金四四三‧五億元私募現增案退件,銀行局已向中信金表達,「增資案絕對不能跳過董事會跟股東會」。

針對中信與中策將來要「合併報表」一事,陳冲妙喻:「這就像法律上沒說小姐不能結婚,但要不要嫁,自己應該想清楚」;他解釋,「你要讓人家『合併報表』,結果可能是『我抓你(中信金),最後我讓你(中策)抓』,這是很嚴肅的事,有想過嗎?」

為籌措併購南山人壽銀彈,中信金九月四日董事會決議,以每股十七‧七四元及洽特定人認購的私募方式籌措資金,中信金昨收二O‧一元,溢價幅度十三‧三%,約兩根漲停板。

陳冲昨說,「十七‧七四元是折價發行、有獲利空間,為何不讓小股東有參與認購機會呢?」

陳冲說,南山併購案雖然屬私權但涉及公義,法律上雖沒要求私募增資須經股東會同意,但銀行局審核此案時,將要求中信金提出「證明」,證明增資是必要的,而經過中信金股東會同意,是較周延且能取信社會的作法。

金管會昨赴立院專案報告南山股權移轉案,立委不分藍綠、砲聲隆隆,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一點半才結束;陳冲答詢時多次強調,「不能讓國外人認為台灣是沒有遊戲規則的地方」。

他並指出,中信金跟中策簽的備忘錄(MOU)提及,兩家公司未來要合併編列報表,「合併報表」通常是隸屬同一集團的關係企業、或持股達一定程度才要編合併報表,「這是很嚴肅的事情」。

此外,合併報表也有不合理之處。陳冲說,據中信金跟中策簽的MOU,中信金雖持有南山三成股權,卻是由「中策」來編合併報表,明顯違反金控法規定,金控對單一公司持股逾二十五%,須納入該金控編列合併報表的規定,有執法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