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昨正式公告九十九年度綜合所得稅相關課稅標準,目前稅率六%、十三%及二一%,分別調降為五%、十二%及二○%。另外,課稅級距金額除適用五%上限金額調高為五十萬元,其餘級距金額依物價上漲程度調整。民國一百年五月報稅時適用這項新調整案。
財政部昨公告九十九年度綜所稅申報相關稅率、級距、扣除額等適用標準。依今年五月修正公布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二項,綜所稅稅率六%、十三%及二一%者,分別調降為五%、十二%及二○%;三○%與四○%兩個最高稅率未調整。
另外,九十九年度級距金額適用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與上次調整年度比較,已上漲三.四八%,達到三%須調整標準。
但最低第一級距金額四十一萬元,按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計算,原只能調高到四十二萬元,今年五月立法院修法強制調高到五十萬元。其餘級距金額依物價指數上漲程度調整。
至於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金額、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部分,都未達應行調整標準,免予調整。
財政部官員表示,年所得淨額四十一萬元到五十萬元間納稅人,明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仍適用六%稅率。但一百年時,民眾報稅適用稅率與級距都新調整,調降為最低稅率五%,將是最大受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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