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麥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召開前夕,中國國務院常務會議昨敲定至二○二○年中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行動目標。中國宣示:到二○二○年中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將比二○○五年下降四○%至四五%,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畫,並制定相應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昨日宣布,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將出席於下月七日在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五次締約方會議。他說,中方期望哥本哈根會議能按照「峇里路線圖」的授權,達成公平、合理的安排,促進公約和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可持續實施。

盼公平授權 促《京都議定書》實施

聯合國九月在紐約總部舉行「氣候變化峰會」,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會中發表演說時,就已公開承諾中國將對減排目標做出具體規畫,國務院常務會議昨天決定的減排行動目標,將對「發達國家」形成壓力,並可能對其他「發展中國家」產生積極示範作用。

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之前即呼籲各國共同努力,盡快就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等達成協議。發達國家更應率先行動,確定二○二○年前的減排目標,發展中國家也應採取措施,在實現可持續增長的同時限制溫室氣體排放。他並說,哥本哈根會議達成協議將對全球貿易、能源、安全和衛生合作產生良性輻射效應。

雖然中國已承諾未來十年減排目標為下降四○%至四五%,但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中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任務十分繁重。能源結構以煤為主,能源需求還將繼續增長,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面臨「巨大壓力和特殊困難」,實現上述減排行動目標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

國務院決定 發展再生能源核電等

國務院強調,中國作為負責任的發展中國家,將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嚴格遵循峇里路線圖授權,加強公約及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統籌考慮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積極成果。

國務院並決定,通過發展可再生能源、推進核電建設等行動,到二○二○年中國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十五%左右;通過植樹造林和加強森林管理,森林比二○○五年增加四千萬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十三億立方米。

事實上,這是中國根據國情採取的自主行動,也是中國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的巨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