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文件,明確規定個人將承租房屋轉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財產租賃所得」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稅總局規定,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同時,為便於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納稅人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憑據,否則不許扣除租金。